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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12日下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以“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至今,安徽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27件882人,批准逮捕723件1262人,起诉3521件6919人。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问题线索4034条,立案330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5件,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6.87亿余元。
安徽省检察院连续三年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行为。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协作,不断提升违法犯罪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2020以来,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对25起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加大提前介入、联合会商和跟办督办力度,为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完善上下游犯罪证据体系提供明确指引。
安徽省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惩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0年8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39件4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49人;批准逮捕53件99人,起诉1001件1613人。
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安徽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聚焦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强化跨地市联动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活动期间,共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的林地、耕地4964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9万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7.7万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生产类固体废物15.65万吨。
在机制建设上,安徽省检察院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了《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八大制度机制,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还与省自然资源厅、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安徽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运行规则》,确保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目前,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河长办、省林长办均建立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安徽省检察院率先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做到“应赔尽赔、应修复尽修复”,推动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
会上还发布了3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案例与3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文字:李昂 图片:解为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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